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弼时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

弼时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及电话

岳阳市汨罗市弼时镇桃花村弼时镇人民政府

0730-5750211

负责人

周托

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主要职责

  弼时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一)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弼时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结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镇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2.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凝聚力、战斗力。

  3.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民政、公安、司法、人武、自然资源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保护、市场监管、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优化农村人居坏境;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5.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扶贫、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市直部门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承接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捷优质服务,确保对承接事项直接受理、独立办理、全权行使、落实到位、服务到位。

  6.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7.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村、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镇宣传、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镇各机关、部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信息、信访、保密、机关管理、接待、会议组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组织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承办镇党委、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

  协助做好镇人大、政协、纪检等相关事务工作。

  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镇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对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进行督查督办。

  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党建办公室

  负责本镇范围内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各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内关怀、组织关系审查、转接和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目标日常考评、专项考评和年度考评。负责与上级党委部门对接,做好老干、关协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团工作。

  做好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的管理服务工作。

  承办上级组织部门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负责编制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省、岳阳市、本市经济发展目标规划部署本镇经济工作。

  负责统计、审计等工作。做好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等基础数据的统归统报,做好年度财务工作的内部审计。

  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保简政放权有关政策方针的落实,发挥政府引导功能,进一步优化基层审批流程,营造积极活泼的营商环境。

  负责采购、财税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政府内部的采购工作,并做好企业税收征缴的监督工作。

  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及招商引资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安排,如质如量做好本地区的各类项目建设和管理。根据经济发挥规划,创新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红色故里的人文优势,走出一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经济发展路子。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负责全镇民政救济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本乡范围内低保、五保供养、扶贫救济等救济对象的审核、申报、资金发放、台账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社会捐助、社会福利事业、推进殡葬改革。

  负责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包括扶贫规划、扶贫资金管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小额信贷、产业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

  负责文化、教育、体育、卫健、民族宗教、老龄等相关社会事务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做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镇村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确保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河长制工作。

  组织开展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和示范村镇创建工作。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和耕地、矿产资源保护。做好污水、垃圾的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做好全镇保洁员管理。

  落实禁止秸秆焚烧的政策措施,推行秸秆综合利用。

  督促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负责河长制工作和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环境监管工作,制止一切环境违法行为。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信访接待及信访案件的协助调查和基层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及实施;负责处置突发应急事件、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及相关信息处理、上报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镇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校车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一)政务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办理镇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

  负责镇村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工作人员培训管理等工作。

  负责全镇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镇村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管理以及指导工作。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宣传和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农村、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

  负责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

  负责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实施和管理,做好农村安全用水、用电服务工作。

  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

  负责辖区畜牧水产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事务工作,做好畜牧水产业发展、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

  负责辖区农村道路建设。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负责劳务输转、技能培训、劳动保障、劳动争议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管理与统计。

  负责农村残疾人事业工作。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和广播影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积极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园区服务中心

  服务园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做好拆迁群众安置及安置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园区建设工程协调工作。

  协助园区做好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帮代办等工作。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大队

  汨罗市弼时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岳阳市、市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教育域内城乡居民尊尚法律,提升法律意识,自觉守法护法。

  负责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根据授权和委托,按照权限代表弼时镇行使辖区内教体、文旅广电、卫健、环境卫生、生态保护、安全监管、集镇管理、控建拆违、道路交通、水源地保护、建设规划等综合行政执法。

  配合市级执法部门开展重大案件查处,接受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相关站所

  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等实行市镇双重管理机制并建立健全由弼时镇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